金年会为了节约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能,如今,不少停车场都采取了无人值守的自助运营模式——即电子智能设备识别车牌号就能登记入场,车主只需扫码完成线上支付,便能轻松出场。
“付费停车便捷度虽然提高了,但想要开发票却并非那么容易。”对此,重庆晚报“80后”读者金辰有话说。
金辰是重庆一家互联网公司的品牌公关,因工作需要,一半工作时间都会奔波于企业间,参与大大小小的行业沟通会。
“外出期间,我往往都会选择在商圈、酒店等地下停车场停车,每次停车费多则15元,少则2元至5元不等,一年下来不低于上千元。”在金辰看来,这笔停车费对于一个普通白领来说,并非小数目。
“最气人的是,明明公司可以报销这类停车费用,但由于多数停车场不提供电子发票,我拿不出报账凭证,只好自己掏了腰包。”金辰说,有的停车场扫码付费后,并如果未弹出相应开票页面,反倒会“诱导”车主点击广告或者关注相关公众号,稍有不慎就会点击办理某项业务;有的线上平台则似乎“隐匿”开票流程金年会,找了好一阵没找到相应选项,为了不影响后车通行,只好草草离场金年会。
“既然缴停车费这么便捷,开票也应该更省心呀!况且消费者诚信支付了相关费用,商家理应主动、积极地维护消费者的开票权益呀?”金辰对此很不解。
4月7日,重庆晚报记者查阅了金辰提供的停车缴费记录,并打开了名为“速停车”的线上缴费平台,其中,显示了他2023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日的33条缴费记录。
点开“临停缴费开票”页面,重庆晚报记者观察到,他在地王广场停车场、熙街2~3期停车场、星河停车场、重庆汽博中心停车场、奎星楼停车场、通远大厦停车场等留下的29条缴费记录,并未线上开票成功,该缴费平台显示“不可开票原因:该停车场未开通电子发票,如需要请向车场管理处索取”;而在万摩购物中心停车场留下的缴费记录,虽然顺利点击进入了“开具发票”页面,但最终未取得电子发票的原因是“车场省市区配置不正确,无法正常开票,请联系客服处理”。
4月5日,重庆晚报记者随机对渝中区两家停车场的缴费开票情况进行走访。通过“PP停车”线上缴费平台,重庆晚报记者向日月光中心停车场支付了29元的停车费用,该平台提示“如需开票,请联系停车场工作人员”。由于目前日月光中心购物商场处于停业状态,重庆晚报记者将车停在路边后,在商场内寻找到一名值守的安保人员,该人员表示,对开票流程并不了解,也未做进一步说明。
而在世贸大厦停车场,重庆晚报记者通过“P云停车平台”支付了15元停车费用后,在驶出该车库出口处时,向车库值守人员问询发票流程,得到的答案同样是不知情,并提及“车主通常都是扫码支付就出场”。
对于部分停车场未能提供电子发票一事,重庆晚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部分车主并未对此“较真”。有车主认为“钱不多就算了”,有车主吐槽“车都开出去了,还要返回来找物管开票,实在是太麻烦”,还有车主摆摆手表示无奈,称“赶着办事,就不想折腾了”。
如果车主想补开发票,会吃闭门羹吗?通过金辰提供的信息,重庆晚报查询到了他4月2日在金冠机电市场的停车缴费记录,其缴费平台“PP停车”上显示,该停车场并未办理电子发票,重庆晚报记者尝试拨通物业电话,物业人员表示,只需提供相应凭证,即可在物业办公室补开纸质发票。
此外,该停车场附近的雅诗特酒店车库人员也提及,虽不能开具电子发票,但在酒店前台可对开票事宜进行沟通。如此看来金年会,倘若车主想补开停车费发票,就需要花时间、花精力去与车库管理方沟通才能达成。
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青工委主任、合伙人徐斌律师分析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也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具有向消费者出具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由此可见,停车服务经营者具有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的法定义务。
徐斌律师分析认为,经营者未依法开具发票属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三十九条的规定,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同时,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徐斌律师认为,经营者应完善线上开票功能,简化开票流程,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消费者的停车体验。《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主动提供停车票据”是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的服务规范。故停车服务经营者不得以“线上缴费”“无人停车场”为由,变相为消费者索要发票而设置障碍,在升级电子支付系统的同时,应尽快完善线上开票的功能。
4月8日上午,重庆晚报记者拨通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热线,反映了重庆部分停车场存在未开通电子发票的现象。热线人员回复称,停车场服务经营者若能为车主提供纸质发票,则不能当即判定经营者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目前国家并没有完全取消纸质发票。对于部分停车场未主动向车主提供停车费发票的情况,该人员建议车主拨打“12366”进行反映,并提供物业公司名称和地址,由热线人员将相关情况反映给物业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处理。
如果你遇到霸王条款、价格刺客、装修问题、保险不理赔、新车变二手车、缺斤少两、消费欺诈、食品安全、网购猫腻等消费维权问题。我们将做到深入调查并客观报道,同时还将联系权威律师为消费者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