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为推进我校体育文化建设,普及和提高体育竞技水平金年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不超过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招生项目及计划数如下:
2.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考生生源省份限定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四川、陕西;理工类考生生源省份不限。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生源省份限定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
1.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中入学当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生源省份省级招生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如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3.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我校招生项目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同时名次须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要求),并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公示的考生,方可申请报考我校。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游泳项目小项按照泳姿(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或混合泳对应,篮球必须为5人制,足球必须为11人制,否则视为报名项目证书无效)。
1.“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教育部(教委)、体育总局(体育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比赛。
2.足球、篮球、游泳、田径项目考生不接受在中国足球协会、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游泳协会、中国田径协会注册过的运动员报名。
3.田径项目仅招收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110米栏(男)、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
4.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可申请单招或统招(二本线),但不能两者同时申请。
根据教育部要求,游泳项目及足球项目测试实行全国统测,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校测。游泳及足球项目的报名、报到和测试相关要求及流程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执行。游泳项目和足球项目考生除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外,还须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选择“高水平运动队”进行报名。
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无需邮寄),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使用扫描生成的电子文件,请勿采用相机翻拍方式,以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如因上传报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自负。报名截止后仍未上传报名材料或未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上传材料包括:
(4)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资料截图
(5)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比赛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原件的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考生本人姓名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但在我校组织的报到现场验证时必须提供整册原件)
(6)集体项目的考生须提供符合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比赛且是该队主力队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主力队员(足球、篮球)信息确认表》)
说明:报名材料须清晰、真实、完整。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获得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资格的审核,确定具有参加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资格的名单。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体育专项测试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完成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我校不再另行通知。体育专项测试费用标准为200元/人(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考生须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考试及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我校不接受补缴和现场缴费。缴费后金年会,无论参加测试与否,测试费不予退还。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测试,报名时间、流程及测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执行。
篮球项目和田径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校测。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2022年3月11日9:00—20:00(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1)报到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申请表》、二代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册和秩序册、同等学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集体项目考生的主力队员证明等材料。
(2)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在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提供保单原件。凡因在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异样(如心脏病等)或出现运动伤害(如肢体受伤等)影响测试,我校不承担责任。
(4)报到时,考生须签署《反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5)游泳及足球项目的报到相关要求及流程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规定执行。
(6)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绿码”、《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测试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做好记录)及48小时内考生本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校参加报到及测试,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足球项目、游泳项目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按要求报名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一测试,且参加测试的位置/小项原则上应与报考我校位置/小项相对应,我校不再组织足球项目、游泳项目的体育专项校测,相关项目考生须按要求自主参加全国统考。
(2)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须配合完成检测或抽检,拒绝接受检测或抽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如因不符合防疫措施要求无法参加考试,将视为放弃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测试时间地点,届时将另行通知。
体育专项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22年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细则》。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测试成绩,我校将根据不同项目的位置/小项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予以公示。
1.对于参加国家体育总局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得分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单招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2.对于其他考生,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得分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统招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对于成绩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生审核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对其他考生,当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时,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备注: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规定执行。若省级招生未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
3.各招生专业(类)名称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公布为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考生不区分文理,但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4.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考生文化课测试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他具体情况,参考考生专业志愿确定考生最终录取专业。考生须服从我校最终确定的专业。
1.新生入校三个月内,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育专项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须遵守学校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的日常训练和竞赛活动;还应积极参加大学生体育俱乐部或社团活动,发挥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营造学校体育运动氛围。未能达到训练要求的,将按照我校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在校期间,高水平运动队成员须完成针对高水平运动队开设的附加必修课程金年会。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cn。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提供证明材料。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1.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所有。
2.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2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详情]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及《吉林体育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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